各省市、自治州、省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,藏區(qū)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國家稅務局:
加強
規(guī)范管理,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修改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?,F(xiàn)將修訂的主要內容通知如下:
一、新增土地增值稅域名注冊公司工程項目清單
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域名注冊公司《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〔1995〕090號),在取得土地所有權并取得房地產開發(fā)項目啟動許可證后,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周數(shù)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《土地增值稅項目登記表》,每次房地產轉讓(預購)時,應按序填列。
二、土地增值稅申報文件修訂明細
(1)根據(jù)《司法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明確疑難問題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財稅字〔1995〕48號),在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二)和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五)中增加收費一欄。
(二)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小企業(yè)房地產開發(fā)
《關于管理難點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〔2006〕187號)和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〈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條例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〔2009〕91號)規(guī)定,收入項目名稱應當變更,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一)、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二)應當增加等價銷售統(tǒng)計欄
現(xiàn)將修訂后的《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(見附件)發(fā)給你們單位。請認真執(zhí)行。請盡快向國家稅務總局(個人財產與行為稅務司)報告各項文件的執(zhí)行情況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16年7月7日